迁安市腾方磁选有限公司:
所报《迁安市腾方磁选有限公司铁精粉深加工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环评报告书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及公众参与调查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迁安市腾方磁选有限公司铁精粉深加工项目(重新报批)位于唐山市迁安市沙河驿镇二店子村102国道南现有厂区内,总投资估算为7000万元,环保投资102万元。年处理铁矿石130万吨,年产铁精粉100万吨。
根据你公司所报《报告书》以及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公众参与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
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及相关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选矿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物料沥水等废水通过浓缩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全厂废水不外排。
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圆锥破工序废气、上料工序废气、筛分工序废气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8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要求;浮选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8m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回收利用,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废物按规定暂存,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做好衔接,按照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四、严格落实各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
(一)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需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