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特点及概况
唐山市玉田金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州公司”)位于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是一家集电弧炉炼钢及轧钢为一体的短流程钢铁企业,金州公司现有2 座 60t 电弧炉、2 台 75t LF 精炼炉、1 台 8 机 8 流连铸机、1 条热轧线材生产线以及 1 条热轧型钢生产线,可年产钢水 70 万 t、热轧材(线材及型钢)67.2万 t 。 金 州 公 司 排 污 许 可 证 已 由 唐 山 市 行政审批局颁发( 编号:91130229677394785R001P,有效期:2023 年 12 月 17 日至2028 年12 月16日),主要设备设施均已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向优质钢、精品钢方向发展,提高金州公司市场竞争力,金州公司决定投资 1250 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唐山市玉田金州实业有限公司新建 75 吨 LF 精炼炉项目”,在原有炼钢车间内新建1 台75 吨LF精炼炉,LF 精炼炉本体设备包括钢包车、水冷炉盖、炉升降机构、导电横臂、水冷电缆、变压器、高低压系统、液压系统、氩气系统、冷却水系统;新增LF精炼炉净环水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除尘管道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合格钢水7.2万吨。项目已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冀发改政务备字[2025]15号,项目代码:2501-130000-04-02-514874)。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 号),本项目属于分类管理名录“二十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中“炼钢312”,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金州公司于2025 年4 月14 日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唐山市玉田金州实业有限公司新建75吨LF 精炼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踏勘了项目现场,收集了区域自然地理、环境质量、污染源等资料,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沟通了环保治理方案,随即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在环评报告编制期间,建设单位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河北唐山网网站对本项目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并开展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评价单位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随后金州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要求,2025 年6 月20 日至2025年 7 月 3 日在河北唐山网对本项目环评信息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同时在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张贴了环评信息第二次公示材料,在此期间分别于2025年6月24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在河北青年报(刊号:CN13-0026)对本项目环评信息进行了公示。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5年8月 8 日在河北唐山网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根据金州公司提供的《唐山市玉田金州实业有限公司新建75 吨LF精炼炉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评价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的意见,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