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中“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需公开竣工日期,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需公开调试起止日期”相关要求,我单位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部铁前系统转型升级三化改造项目”作出竣工和调试日期公示: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淘汰现有一选精矿脱水系统13台圆盘真空过滤机,升级建设6台板框压滤机,精矿脱水能力为350万t/a;
淘汰现有3×130㎡烧结机,升级建设2×360㎡烧结机,配套建设余热回收及用电设施、五空压站扩容升级改造、脱硫脱硝、环境除尘等系统及外围公辅系统,年产烧结矿712.8万t;
淘汰现有4×450m³高炉,建设1座2070m³高炉,并配套建设粗煤气净化系统、热风炉系统、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等公辅系统,年产铁水176万t。
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具备调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