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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23
自2025年6月23日起,马来西亚取消对原产于或从韩国和越南出口的相关进口商品实施反倾销税及相关调查。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MITI)刚刚公布了对从中国、韩国、日本和越南进口的宽度超过1300毫米的冷轧钢或非合金钢产品的反倾销税复审最终裁定。根据该裁定,MITI决定继续对来自中国和日本的相关产品生产商征收反倾销税,但取消对韩国和越南相关出口商的反倾销税。
具体来说,中国三家钢铁企业——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将被征收4.82%至8.74%的反倾销税。其他中国钢铁生产商/出口商则适用26.38%的税率。所有日本钢铁生产商/出口商适用的税率为26.39%。上述税率自2025年6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至2030年6月22日止。
与此同时,MITI决定自2025年6月23日起,取消对原产于或从韩国和越南出口的相关进口商品实施反倾销税及相关调查。
此前,2024年12月24日,马来西亚Mycron Steel CRC有限公司代表本国钢铁行业向MITI提交申请,要求对宽度超过1300毫米的冷轧钢卷进行反倾销税日落复审(不包括用于镀锡的黑色冷轧钢板、汽车行业用钢以及变压器用散热板)。相关产品原产于或从中国、韩国、日本和越南出口。
马来西亚自2015年首次对该类钢铁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于2020年进行了延长,旨在保护本国钢铁工业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及外国厂商倾销的影响。MITI表示,此次复审是依据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定和马来西亚1993年《反补贴与反倾销税法》进行的。
马来西亚此次取消对越南钢铁的反倾销税,是一个积极信号,有助于越南企业进一步拓展东南亚出口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