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防城港市财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坚决做好能源保供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明确政策导向、落实留抵退税、及时拨付奖励资金和加强“政银企”对接等多项措施支持燃煤发电企业加大电力供应,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电所需,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有序发展。
一是围绕煤电厂生产要素保障,积极组织电煤采购奖励申报。认真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电煤采购奖励资金组织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在政策执行期限内,会同工信部门认真做好发电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支持发电企业争取电煤采购奖励,保障电煤资源供应,夯实能源电力保供基础。
二是落实好留抵退税政策,及时拨付电煤采购奖励资金。在财政库款紧张的情况下,及时落实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留抵退税1000万元,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冲击,缓解电煤采购资金压力。同时,及时将电煤采购奖励资金和“多发满发”财政奖励资金共计4316万元下达市工信局,并督促其及时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企业,进一步激发企业发电积极性,增加电源供给。
三是加强“政银企”对接,降低发电企业融资成本。充分运用“桂惠贷”政策给予发电企业融资支持,积极落实“桂惠贷”贴息资金500万元用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累计获得“桂惠贷”贷款2.5亿元,用于电煤采购、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等方面。